
甬派资料图。
3000元/人,不限户籍,一次性发放……宁波一次性求职补贴开始申报,在甬毕业生还不赶快动手?
记者了解到,该补贴主要发放给来自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或本身是孤儿、持残疾证、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内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但需要注意,每位毕业生仅能领取一次补贴,已经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者,不得再次申请。
凡是符合需求的在甬青年,不管来自天南海北,无论是否就业创业,均可于9月15日前,在浙江政务服网或“浙里办”APP中输入“一次性求职补贴”进行办理。
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发放至申请时填报的社保卡账户中。需要申领的人员可提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至银行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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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报时,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和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
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来自零就业家庭需提供
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凭证;
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零就业家庭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申请人无需提供书面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将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