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临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片及说明的通知
一、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办学规模、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服务片,统筹安排适龄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在保持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每年各区域的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当调整服务片。
(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把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抓手,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生入学全部通过“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按照招生进度公布学生审核结果和录取结果。
二、城区学校招生规定
(一)学校招生顺序
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哪个顺序位超出招生计划数,将在该顺序位摇号,多出人数及后面顺序位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购房产权取得时间满二年(2023年6月15日前购房)
(1)提供房产为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学生。因拆迁原因原地回迁且拆迁手续齐全的适龄学生。
(2)提供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父母在临河城区无房产的适龄学生。
(3)提供房产为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学生。
(4)提供房产为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式公寓,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学生。
(5)提供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父母在临河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学生。
(6)提供房产为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式公寓,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学生。
(7)提供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房产性质是住宅式公寓的适龄学生。
2.购房产权取得时间不满二年(2023年6月15日后购房)
招生顺序同上。
3.其他情况。商业门店、商铺、办公、车库、酒店式公寓等营业性场所,经适房未过户或持个人买卖协议的,自建房未办理产权证的,租房等。
(二)户籍要求
招生时优先安排临河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学生入学。
(三)关于房产的说明
1.父母房产。父母在临河城区自有住房的,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要求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
2.祖父母房产。学生提供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适龄学生的父或母至少有一方的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至今;(2)适龄学生出生时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至今;(3)适龄学生的父母亲在临河城区无房产(从房产管理部门查询);(4)适龄学生入学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按照学校招生顺序位安排入学。
3.网签购房。提供网签合同、三票(增值税票、契税发票、大修基金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顺序位安排入学。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二手房产。购买二手房(住宅)家庭的适龄学生,购房日期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无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房屋,不能凭个人之间的买卖协议作为入学依据使用。
(四)关于学号的要求
服务片内同一套住房学段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学生在学校就读。中途房屋如有出售或转租,但原学生未毕业,则该套房屋售让人或承租人不予办理新生入学,直至原学生在服务片区内学校正常毕业且满足购房时限要求。
三、乡镇学校招生规定
根据报名系统家长填报的信息情况,在招生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2.严格控制班容量。
3.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正常入学。
四、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的说明
1.招生服务片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办学规模、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做动态适当调整。
2.符合上述“二、城区学校招生规定”“三、乡镇学校招生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3.房屋产权取得时间。2026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房产取得时间必须满2年(截止到2026年6月15日之前)。
4.2024年6月15日后交付的住宅,原地回迁户且手续齐全作为该服务片的入学依据;其他购房住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关于“住宅”的说明
本文件中所称“住宅”仅指产权用途为住宅或住宅性质公寓(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产权用途为准)的房屋。
注:本通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因素需对招生政策作出调整时,将另行通知。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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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8-780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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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5年临河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
2.《2025年临河城区初中招生服务片》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2025年临河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
一、临河一小
1.巴特尔路(区二幼门前)以东,庆丰街以南,庆丰街农行住宅楼东墙以西,帅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三分区路<丰州路>以西的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2.农科路以东,解放西街以南,人民南路以西,庆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新建巷以西的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3.丰州路以东,塞北街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二、临河二小
1.人民北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以南,建设北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2.胜利北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光辉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三、临河三小
1.团结南路以东,新华街以南,胜利南路以西,育红西街以北。
2.水源路以东,光明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沃野街以北。
3.光辉花苑、电力小区。
四、临河四小教育集团
1.团结路以东,庆丰街以南,胜利路以西,新华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长春西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一小,在长春西街以南的分配至临河三小。)
2.庆丰街农行住宅楼东墙以东,庆丰街以南,和平路(庆丰校区校门前)以西,帅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一小)
3.和平路(庆丰校区门前)以东,庆丰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一小)
4.丰州路以东,帅丰街以南,和平路(庆丰校区校门前)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5.人民路以东,解放西街以南,胜利路以西,庆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一小)
五、临河五小
胜利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该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光辉南路以东分配至逸夫学校,在光辉南路以西的分配至临河三小。)
六、临河六小
1.富强路以东,临河六中南树林北墙以南,朔方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2.祥和家园小区。
七、临河七小
1.交通路以东,永刚渠以南,朔方路以西,五原街以北。
2.建设北路以东,五原街以南,晏江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3.晏江路以东,五原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六中南树林北墙以北。
4.欣荣商苑(原励业中学)西墙以东,朔方路以西,临狼路以北。
5.朔方路以东,晨光七、八社以北。
八、临河八中小学部
1.金川大道以东,庆丰街以南,巴特尔路(区二幼门前)以西,帅丰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帅丰街以南,丰州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3.银河路以东,庆丰西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九、临河八小
1.永济渠以东,永刚渠以南,进修巷(园丁学校门口)→511地质队大院西墙→景辰小区西墙→水岸华府一期东墙以西,解放西街(临陕公路)以北。
2.乌兰布和路→永济渠以东,临陕公路以南,金川大道以西,庆丰西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解放西街(临陕公路)以南,农科路以西,庆丰街以北。
十、临河九小
1.民建巷以东,长春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三小)
2.水源路以东,利民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光明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三小)
十一、临河十小
1.进修巷以东,塞北街以南,丰州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2.511地质队大院西墙→景辰小区西墙→水岸华府一期东墙以东、永刚渠以南、人民北路以西、塞北街以北。(该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进修巷以东、乌拉特大街以南、丰州路以西、塞北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八小;在进修巷以东、塞北街以南、丰州路<青年路>以西、解放西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一小;在丰州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以南、人民北路以西、塞北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二小;在乌拉特大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八小。)
十二、市实验小学
胜利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该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六小)
十三、市实验小学明珠路校区
金川大道以东、水源路以西、新华街以南、红铁街以北。(该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曙光街以南的分配至市实验二小,在曙光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三小。)
十四、市实验二小
1.团结路以东,育红街以南,胜利路以西,总干渠以北。
2.水源路以东,沃野街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总干渠以北。
3.总干渠以南双河镇临铁村、土默地村各组的适龄儿童。
十五、市二中小学部
1.胜利北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光辉路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2.光辉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3.建设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富强路→华北巷以西,北边渠以北。(该服务片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建设路以西的分配至临河二小,在建设路以东、新华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六小,在建设路以东、新华街以南的分配至逸夫学校。)
十六、逸夫学校
1.建设路以东,北边渠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2.华北巷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北边渠以北。
十七、曙光学校
1.人民北路以东,永刚渠以南,交通路以西,乌拉特大街以北。
2.永刚渠→临狼路以北,临河农场以南,欣荣商苑(原励业中学)西墙以西。
3.临狼路以南,朔方路以西,永刚渠以北。
十八、金川学校小学部
1.西苑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总干渠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曙光街以南的分配至市实验二小,在曙光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三小。)
2.总干渠南城关镇万丰村组家庭的适龄儿童。(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市实验二小)
十九、汇丰学校
1.实验农场、万丰林场、李玉村。(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九中小学部)
2.临策铁路以东,永济渠以南,金沙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3.金沙路以东,庆丰西街以南,银河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可自愿选择至临河八中小学部或临河九中小学部就读)
二十、水源路学校小学部
1.金川大道以东,河套大街以南,水源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2.水源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民建巷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在长春西街以南分配至临河三小,在长春西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3.民建巷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长春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二十一、临河九中小学部
招收永济渠以西的城关镇增光村、继光村、五四村、友谊村、远景村各组及干召庙镇部分村组、白脑包镇部分村组、曙光乡部分村组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十二、巴彦淖尔市第四小学
金沙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新华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适龄学生分配至临河八中小学部)
附件2:
2025年临河城区初中招生服务片
一、市二中初中部
1.胜利北路以东,永安街以南,建设北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2.胜利南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向阳南路以西,育红东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3.建设路以东,利民东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新华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六中)
4.向阳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向阳路以东、新华街以南、富强路以西、北边渠以北的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在富强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朔方路以西、北边渠以北的分配到临河六中,在向阳路以东、北边渠以南、朔方路以西、红铁街以北的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二、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1.丰州路以东,北边渠以南,胜利南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2.胜利南路以东,育红东街以南,向阳南路以西,红铁东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红铁街以南的双河部分村组。
三、临河二中初中部
招收临河二中小学部、新华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四、临河四中
1.团结北路(庆丰街至河套大街)→人民南路(解放西街至庆丰街)以东,解放西街以南,胜利北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庆丰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六中,庆丰街以南的分配至临河八中。)
2.黄河路(河套大街至北边渠)以东,河套大街以南,胜利路以西,北边渠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3.胜利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永安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利民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六中,利民街以南的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4.建设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富强路以西,利民东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六中)
5.富强路以东,长春东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利民东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六中)
五、临河五中
1.和平路(庆丰校区门前)以东,庆丰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河套大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八中)
2.乌兰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团结路以西,长春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3.民建五巷(丰州路)以东,长春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4.前进一巷(原华西医院西巷)以东,利民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5.前进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五一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6.团结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黄河路(河套大街至北边渠)以西,北边渠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市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六、临河六中
1.招收八一学校、隆胜学校、图克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交通路以东,永刚渠(景观大道)以南,朔方路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3.人民北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人民北路至建设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解放街以北。
4.建设北路以东,五原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解放东街以北。
5.富强路以东,解放东街以南,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西,长春东街以北。
6.晏江路(旧称王贵渠)以东,五原街以南,朔方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7.朔方路以东,绕城线以南,铁路以北。
七、临河八中初中部
1.永济渠以东,永刚渠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汇丰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解放西街以南,农科路以西,庆丰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庆丰街以南,巴特尔路(区二幼门前)以西,帅丰街以北。
4.金川大道以东,帅丰街以南,和平路(庆丰校区门前)以西,河套大街以北。
八、临河九中初中部
1.招收干召庙学校、丹达学校、乌兰学校、黄羊学校、临河九中小学部的小学毕业生。
2.永济渠以西的城关镇增光村、继光村、五四村、友谊村、远景村各组及干召庙镇部分村组、白脑包镇部分村组、曙光乡部分村组的小学毕业生。
九、临河十中
1.水源路以东,利民西街以南,前进一巷(原华西医院西巷)以西,新华西街以北。
2.金川大道以东,新华西街以南,前进路以西,五一西街以北。
3.金川大道以东,五一西街以南,丰州路以西,红铁街以北。
4.丰州路以东,五一西街以南,团结路以西,北边渠以北。
十、园丁学校
1.金川大道以东,永刚渠以南,人民北路以西,解放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在金川大道以东、永刚渠以南、中华路以西、解放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八中,在中华路以东、永刚渠以南、人民路以西、乌拉特大街以北的分配至城关中学,在中华路以东、乌拉特大街以南、人民路以西、解放街以北的分配至临河六中。)
2.农科路以东,解放街以南,人民路以西,庆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八中)
3.巴特尔路(区二幼门前)以东,庆丰街以南,和平路(庆丰校区门前)以西,帅丰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八中)
十一、城关中学
1.人民北路以东,永刚渠以南,交通路以西,乌拉特大街以北。
2.永济渠以东,临河农场以南,朔方路以西,永刚渠以北。
十二、金川学校初中部
1.西苑路以东,新华西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总干渠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2.实验农场、万丰林场、李玉村。(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九中)
十三、水源路学校初中部
1.金川大道以东,利民西街以南,水源路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2.金川大道以东,河套大街以南,水源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八中)
3.水源路以东,河套大街以南,乌兰路以西,长春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至临河十中)
4.水源路以东,长春西街以南,民建五巷(丰州路)以西,利民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十中)
十四、巴彦淖尔市第四中学
临策铁路以东、汇丰街以南、金川大道以西、新华西街以北。(此区域内租房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分配至临河八中)
来源:黄河金岸魅力临河、河套融媒